第923章 合议庭的探讨,我们应当支持反

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熏文第 924 / 1178 章2,162 字

第923章合议庭的探讨,我们应当支持反抗。合议庭内。

钱罡等三名法官正襟危坐,神情肃穆。

“两位,开始讨论吧。”钱罡说道。

两人点点头:“从目前双方的质证和陈述来看......”

....

几人就林江雪器官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㣉的讨论。

三人都完全赞同林默的结论。

有医院出具的报告,三人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接着钱罡问道:“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那是什麽?”

审判员王兰:“我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於防卫过当。林江雪的目的是制止侵害,这没错....

但她所造成的伤害,与制止侵害的必要性之间,明显失衡。她完全可以选择伤害性更小的方式。这种极端手段反映了其主观上带有报复和羞辱的故意,超出了单纯防卫的范畴。”

审判员吴磐:“如果按这个逻辑,那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无限防卫权’就形同虚设了!法律之所以规定对强奸等严重犯罪可以无限防卫,就是预见到了那种情况下,受害者无法精确拿捏‘限度’。要求林江雪在那种情况下还能‘点到为止’,是强人所难。”

讨论了一阵子,没得出结果。

钱罡继续问道:“如果构成犯罪,如何量刑?”

王兰:“如果最终认定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那麽量刑也必须极大减轻。林江雪毕竟是受害者,其事发後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且对方有重大过错。我建议在法定刑以下大幅度减轻处罚,甚至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但有罪判决是必须的,这是捍卫‘防卫限度’这条法律红线的底线。”

吴磐:“我倒是认为认为应判无罪。

这不仅是对本案的判决,更是一个风向标。它告诉所有潜在的受害者,法律会坚定地站在他们一边,当他们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可以勇敢反抗,不必担心事後被法律‘秋後算账’。

判有罪,无论刑罚多轻,都是在林江雪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对社会正义感的打击。”

钱罡表情严肃,沉默片刻后才说道:“我们都同意林江雪首先是受害者。这个前提很重要。现在,我们需要权衡几个问题:

从法律效果来看,吴法官你的观点符合立法精神,法律不应强人所难。

从社会效果来看:

如果我们判有罪,舆论会怎麽说?‘法院将受害者送进监狱’——这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那如果我们判无罪,会不会鼓励私刑?我认为不会,这个案子情况太特殊了,不具备可复制性。

林默也正是抓住这两个点,再结合他近乎诡辩发挥,占据了绝对的舆论制高点。

从对当事人的影响来看,一个‘故意伤害罪’的前科,会毁了林江雪的一生。而她已经承受了太多。”

说到这里。

会议室内安静了下来。

两人都看着钱罡。

钱罡深呼吸了一口气:“我倾向於……无罪。”

吴磐和王兰两人对视了一眼,欲言又止。

最终王兰还是问道:“钱法官,您不会真的被林默退休言论给威胁到了吧?”

钱罡摆摆手:“我之前确实被林默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大脑有点转不过来,现在我清醒的很。”

他还想说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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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钱罡则是抬手制止,继续说:“听听我的理由:

首先,存疑时有利於被告原则。在正当防卫的认定存在重大争议时,我们应该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解释。

第二,特殊防卫权的立法本意,就是要解决公民在面对极端暴力时‘敢不敢还手’的顾虑。林江雪的情况,完全符合这种立法初衷。

难道诸位不知道,社会舆情已经很大了。

虽然林默打过的那场“王皓反杀案”推动了正当防卫的法治建设。

但是条件还是太苛刻,林江雪案件是一个案例。

我翻看近几个月的判决案例,还是有‘被强间䭾’杀害强间䭾后被判刑的案例。

这是不对的。

在法律上,这个案子有医疗鉴定报告,也站得住脚。

同时,这个案子在情理上,它符合最朴素的正义观——一个人有权拚命保护自己不受强间。

所以,我的意见是:林江雪的行为属於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宣告无罪。”

说到这里,两位审判员脑海中想到了那则鉴定医疗鉴定报告。

吴磐有些担忧的问道:“冯海被拖出去前说的那句话其实没错,作为一个人,我不相信林江雪没有任何报复意图,只不过林默的辩护实在是完美,如果就这样在林默近乎诡辩的形势下,判决无罪,是否会引发舆论对司法,甚至对林默的攻击?”

钱罡摆摆手:“从我个人情感出发,我认可林江雪的做法,要知道那是在密闭的环境下面对三个穷凶极恶之徒,无论林江雪对他们做了什麽,都是自我防卫。

如果我们判决林江雪有罪,那麽反而是告诉绝对弱势群体在遇到危险时,不能反抗。

这样会助长犯罪意愿。

就像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与时俱进的更新,逼的林默以一种近乎擦边的方式来赢下那场霸凌案件一样。”

说到这里。

王兰也点点头:“法律是维护秩序,保护弱䭾的,维护文明的工具,如果丧失了属性,那就不是法律,我支持无罪判决。”

吴磐松了一口气:“说实话,林默拿出医疗检测报告那一刻,我有些庆幸,不然我真不知道这个案子怎麽判才好。”

随後三人都点点头,统一了意见。

三人回到了法庭。

原本吵闹的法庭瞬间安静了下来。

咚!

钱罡:“现在开庭,双方进行最後陈述后,宣判判决。”

说完,钱罡看向林默,问出了心里的疑问:“被告辩护律师,我想问一个问题,你方是否接受?”

林默:“接受。”

钱罡:“你是怎麽想到去给江雨申请医疗检测的?”

该问题一出。

所有观众都是冒出了问号。

是啊,谁家律师会想着去检查当事人的器官问题?

这思维的确有些逆天了。

而林默也没藏着掖着,直接翻阅法院掌控大屏幕的平板,翻到了案件经过详情,然後将其中的一句话画了一个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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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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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共 117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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