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拜爵为公士

秦吏七月新番第 12 / 1060 章2,610 字

却听喜说道:“士伍黑夫擒获秦国杀人盗贼潘,以及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9两。季婴擒获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2两。”

季婴一听发现不对,急忙询问:“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么?”

“不然。”喜摇头道:“律令言,捕群盗一人,赏金14两,是没错。但潘等人数不足五人,不构成群盗罪,此事之前已说过。律令又规定,擒获本国杀人盗贼一人,赏7金。至于外国盗贼,不论死活,只赏2金……”

“原来是这样!”黑夫恍然大悟,看来秦律不但在惩罚上很精细,在赏赐上也锱铢必较啊,果然,赏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而且这意思不就是:外国人不值钱么。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得到的赏赐就无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仅有些肉疼,这些盗贼好死不死,为何偏偏是四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盗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个楚人和4个秦人一起为盗,也构不成群盗罪……

这时候,喜又问:“汝等可还有疑虑?”

“我有!”

还不等黑夫、季婴应答,堂下便响起一声猛喝,原本已经认罪的虬髯盗贼潘从地上挣扎起来,扛着他的枷锁抗议道:“说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么减半了!”

这就让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无奈地看着潘,喜则见惯了这类犯人,一挥手,狱吏就将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乡示众、残酷处死。

一直被拖出去了很远,潘的声音还回荡在县狱里:“黑夫,你说好让我看看那些金子!说好的14金!我不服,不服!”

黑夫愕然,人之将死,最后惦记着的,竟然是这件事,真不知是该哀呢,还是叹呢……

可惜啊,直到死,潘都没能摸到金子!

喜的一声咳嗽,让黑夫回过神来。

“汝等的赏金,待我奏明县令、县丞后,今日便可领取,不过……”

喜看向黑夫,若有所思。

律令里说过,但凡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加以记录,尽量让受讯者自动陈述,虽明知有谎言,也不要马上诘问,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到双方都没有话说,法官再按照疑点逐一诘问。

这么多年来,喜都是按照这“听言——诘问——解辞”的程序审案的。

但今日却不太一样,他虽然知道湖阳亭长、商贾潘的供词有很大问题,却没有点破,打算到最后再一股脑拆穿。谁料,黑夫居然用灵活的诘问,让那些人自己露出了破绽,也就不必他费事了……

倘若黑夫是个在学室中修习过法律的弟子,或从事审讯工作多年的官吏,喜还不感到惊奇,但黑夫只是一个识点字的士伍,家里也没有为官者,这就让人感到诧异了。

“此子是个可造之材啊,若他是官吏子弟出身,我都想让他入学室学律了。”

于是,喜便语重心长地说道:“黑夫,本官见你你武艺不俗,会写会读,诘问时也言辞得当,却仅仅是个士伍,可惜了。”

“多谢上吏谬赞!”黑夫听出了喜对他的欣赏,忙道:“小人也希望为国出力,只是苦于没有爵位。”

喜笑道:“爵位并不难得,眼下便是个机会。”

黑夫一愣:“是何机会?”

“你不知道?”喜奇怪地看着他,解释道:“生擒杀人盗贼一名,等同斩首一级!可赏金7两,或拜爵一级。”

“是这样?”黑夫看向季婴,那日是季婴告诉他,捕盗可得多少赏金的,却没提拜爵之事。

“我也是听乡中小吏提及,但只记住了赏金。”季婴挠了挠头,其实这也说得通,虽然秦国倡导官吏向民众科普法律,可再怎么科普,民间的小老百姓依然一知半解。

喜指点他道:“你若肯放弃那7两黄金,便能将爵位升为公士,你可愿意?”

此言一出,本来还对少了大半赏赐有些失望的黑夫,顿时大喜过望。

他万万没想到,梦寐以求的爵位,此刻竟是唾手可得!

这笔帐不难算,钱虽然立刻就能拿到手,但一年半载就会花完。爵位却是铁饭碗,虽然短时间内没有太大收益,可光是官府给的田地,种出的粮食日积月累下来,可不止七金了——虽然和后世一样,那些土地所有权仍是国家的,本人不得买卖,且每年都要交很重的税。

略一思索,黑夫便立刻作揖道:“多谢上吏提点,黑夫愿得爵位!”

……

从县狱正堂中走出时,季婴嘴都快笑歪了。

虽然因为他对律法理解有误,导致想象中14金的赏赐到最后只有2金,但换成一千多枚半两钱,揣在囊中,依然是沉甸甸的,那些钱用线串成串,在他走动时叮当作响,听上去无比悦耳……

“这么多钱,换成粮食,够我吃大半年了。”

他不由得感激地看向走在前面的黑夫,一走出厅堂,更是猛地朝黑夫下拜!

“季婴,你这是作甚?”

黑夫同样是褡裢里多了一千多钱的赏赐,他连忙去扶季婴,季婴却不起,而是动容地说道:“我季婴知道自己的本事,多亏黑夫兄弟提携,我才能沾光,与你一同捕盗立功,获得这些赏钱。”

“再则,方才在堂上,若非黑夫兄弟拆穿了那狗亭长和奸商的伪证,我恐怕已被剃光头发,沦为城旦刑徒……”

一想到自己挨得板子、喜的冷酷无情、涉案人员遭到的重判,季婴就不寒而栗,后怕不已。

“如此想来,黑夫兄弟,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说着,他便朝黑夫重重顿首!

黑夫心中暗叹,这季婴虽然多嘴好言,可其实心眼并不多。当时之所以分功与他,还是考虑到一个人无法押送三名盗贼。这之后发生的事,更证明黑夫的抉择是正确的,倘若当时没有给季婴分功,难说他也会被湖阳亭长威逼利诱,在讯狱时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

人性是恶的,自私的,这是商鞅创立秦国法度的根本立足点,也是事实。黑夫再世为人,又活在律令细致、严苛的秦国,每一步都要走得小心,哪能不多留个心眼?

不过现在,季婴是彻底视他为恩人了,也是一桩好事。

黑夫好不容易才将季婴拽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土,笑道:“自家兄弟,何必客气,之后一个月,你我还要在县城服更卒之役,要相互扶持呢。”

“没错……”

季婴这才想起什么,看着黑夫头顶笑道:“我还没有恭喜你,拜爵为公士,这可是好事啊!自此之后,你便是有爵者了!”

黑夫也乐了起来,摸了摸自己头上,那块裹在发髻外,代表黔首士伍身份的黑布已经被取下,换成了褐色的包巾。

就在刚才,黑夫又见识到了秦国官府办事的雷厉风行。他前脚才说自己有意成为公士,后脚,喜便让人将今日审判结果、赏赐情况送往县寺,交给县令、县尉过目。

原来,公士、上造,是由籍贯所在地的县政府论爵的;再往上的爵位,就要上报郡;大夫以上者,则要上报到咸阳。

论爵的工作,必须在三日内完成,不然,负责此事的县尉就要被撤去职务。

因为前两天,官府才发文书确定过黑夫的身份,手续齐全,于是,仅仅花了一个时辰,县尉的批复就下来了:

“士伍黑夫擒获杀人盗贼一名,等同斩首一级,可赏爵一级,拜爵为公士!”

PS:

“它邦人为盗,非吏所兴,毋什伍长将长者捕之,购金二两。”参照“尸等捕盗求购案”。

捕人相移以授爵者,耐。--《法律杂抄》捕盗律

能产捕群盗一人若斩二人,(拜)爵一级--《二年律令》这是汉代的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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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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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士伍,请出示身份证!第2章 天下事与眼前事第3章 爵位难得第4章 见义勇为是每个秦人应尽的义务第5章 没见过这么多钱第6章 抢功的第7章 喜第8章 咱们法庭上见第9章 法家都是处女座强迫症第10章 哪只手打的你?第11章 自食其果第12章 拜爵为公士第13章 十月份就过年?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第15章 长见识了第16章 要小心……第17章 失期当斩?第18章 袍泽们第19章 较劲第20章 宁为鸡口第21章 百万秦军成于斯第22章 什长黑夫第23章 军训开始第24章 练队列有什么用?第25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第26章 重振士气第27章 最后一天第28章 旬日演兵第29章 无衣第30章 第一第31章 盆满钵满第32章 伯兄第33章 日子越来越好第34章 版筑之间第35章 秦国没有豆腐渣工程第36章 可愿为吏?第37章 顺杆爬第38章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第39章 回家(上)第40章 回家(下)第41章 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第42章 其乐也融融第43章 舂谷持作饭第44章 这么大!第45章 生产力啊生产力第46章 门缝里看人第47章 秦之律令第48章 我愚蠢的弟弟呦第49章 善假于物第50章 南方人吃年糕第51章 安心在外第52章 这一定是体制问题!第53章 乡里乡亲第54章 衷第55章 肉得烂在锅里第56章 我有急事先走了第57章 赤帻第58章 赴任第59章 天狗第60章 将阳第61章 匿名信第62章 七何第63章 朝阳群众第64章 投书者第65章 牵出一桩大案!第66章 监守自盗第67章 踏月而行第68章 鬼吹灯第69章 人赃俱获第70章 若敖之鬼第71章 迟来一步第72章 乱世铜炉第73章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章 审当赏罚第75章 义我所欲也第76章 荣辱之责在乎己第77章 水驿江程去路长第78章 大行于世第79章 一点都不甜第80章 真金白银第81章 掠卖第82章 盲山第83章 可疑第84章 鸡血第85章 围堵第86章 秦律的威严第87章 最后的依仗第88章 罪与罚第89章 善恶对错第90章 捷报第91章 轮到谁了?第92章 赠马第93章 案发现场第94章 封诊式第95章 荆券第96章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第97章 足迹学第98章 没那么容易第99章 邦亡人第100章 调虎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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