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匿名信

秦吏七月新番第 61 / 1060 章2,464 字

“这可是匿名信,你还拆!”

黑夫按着季婴伸向草绳的手,厉声呵斥了他,同时也注意到,利咸做出了和自己一样的举动,但见黑夫已阻止季婴,他便默默地退了回去。

“我……”季婴被二人的反应吓了一大跳,愣神半响,也终于想起了上一任老邮人对自己的嘱咐,顿时满头大汗。

原来,秦国律令专门规定:若是收到了匿名信,不得拆看!若是拆看,便是触犯法律,要罚二甲……

方才若是季婴手贱拆开了信,那他可要付出两千多钱的罚款了,和亭长一样,作为基层公务员,邮人也是有基本工资的,但一年下来也只有五十石的口粮。按照今年秋后降下来的粮价“米石四十”来算,要不吃不喝白干一年才能缴清。

“还好,还好,不然就惨了。”

季婴在那擦汗庆幸,黑夫则接过了他手中的木牍信件,皱眉查看了一番。

因为秦国接力式的邮传系统,检查很严密,基本不会让一封匿名信在多个地点间传送。所以这封信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季婴送信中途,被人偷偷投进来的。

里面的内容黑夫虽然不知,但多半是一封举报信!想要借邮人之手,交到官府手中。

别看秦国律令严苛,鼓励百姓告奸,但同时也对告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一旦所告不实、夸大,就要面临“诬告反坐”。

所以对于匿名举报信,秦国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若是听从信中举报,抓人处刑,恐怕整个秦国都会人人自危,所以不能鼓励这种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攻讦之风,对于匿名举报信,一概不予受理!甚至连看一眼都不行……

除非,你已将投书之人抓获,这才能打开信件,对比证词,问个明白。

“季婴,你可知这是谁投进来的?”黑夫问道。

“我哪知道……”季婴很是冤枉,“我直到方才,才知道背篓里有这么一封信。”

“亭长,既然没抓到投书之人,还是烧了吧。”

利咸和黑夫一样,知道这条律令,律令上建议的处理方式,就是“燔之”,这东西留着也是个烫手山芋,管他里面写了什么,一烧了之,落得干净。

黑夫却似乎有自己的打算,他让众人稍安勿躁,又让东门豹去将蒲丈、小陶、鱼梁都喊到堂屋这边来,他这做亭长的,要开一个小小的全体会议……

……

一刻后,不大的厅堂内,几张草席上,坐满了湖阳派出所的全体成员。

求盗东门豹,亭父蒲丈,邮人季婴,亭卒利咸、鱼梁、小陶,加上黑夫的话,一共七人。

而他们面前的案几上,就摆着那封匿名简牍。

“事情就是这样。”

黑夫将这件事的经过简单地复述了一遍,目光扫向六人。

“如利咸所言,律令规定,若遇到匿名投书,又未能抓获投书人,切勿开启,焚毁为妙。”

众人都点了点头,觉得这是妥当的处理方法。

黑夫略一停顿,又道:“但汝等也需知道,律令中又说,若能抓获投书人,赏赐臣妾两人!”

“赏赐两个臣妾?”

众人闻言,除了早知道这规定的利咸外,都变了脸色。

所谓臣妾,就是男女奴隶,男奴为臣,女奴为妾。

秦国可不是后世历史课本上宣扬的“废除了奴隶制的先进封建国家”,恰恰相反!这个国度的律令是很先进,可在某些方面,也挺落后的,秦的奴隶、刑徒占人口比例,是七国里最大的!

打个比方,在安陆县,就有为官府做城旦、鬼薪、舂米的男女刑徒、隶臣妾数百人。除此之外,民间的官吏、有爵者,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两个奴隶,多的人家,比如说利咸的本家,本乡闾右利氏,拥有的奴隶甚至达到数十人……

这些奴隶,很大一部分是周边蛮夷,亦或是战争里被俘的俘虏,秦律有规定“寇降,以为隶臣。”秦与六国交兵,死者斩首,生者俘虏,很大一部分沦为隶臣,流入秦国。当然,也有犯罪被株连的秦人沦为奴隶,军功爵制度中,有人上升,就有人下降,维持着这个等级金字塔的平衡。

隶臣妾的儿女也同样是奴隶,这就导致秦国的奴隶基数越来越大,奴隶除非在战场上立功,才能帮自己和家人赎回自由身,这是唯一的出路。

秦国奴隶的地位极低,虽然秦律规定,奴隶不得被随便杀害、虐待,但却可视为财产,允许买卖。秦国各地都有“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的现象,在安陆县城的人市,成年隶、妾,一个值4300钱,与四件甲衣、或者一百石米等价,至于未成年的小隶妾,价格更贱,只值2500钱。

也就是说,两个成年隶妾,加上一个小孩,才能换一头耕牛,或者一匹好马,果真是人不如畜……

对这种制度,黑夫是自然而然排斥的,可如今的他只是一个小亭长,在时代大潮下,自身尚且难保,更无力改变体制。

他只能默默叹了口气,说道:“当然,两个臣妾,哪怕是两个女奴,也不够吾等瓜分。”

此言一出,除了不苟言笑的利咸,还有老迈的蒲丈外,其他四人都笑了起来,尤其季婴笑得最淫荡。大家都是血气方刚的男儿,都明白的,也就小陶还有些懵懂。

“但换成钱就不一样了,两个臣妾,相当于8600赏钱,到时候,吾等可以选择不要臣妾,要赏钱!”

听到这么大数量的钱,众人反应各不相同。

东门豹、季婴、小陶三人对这一幕不陌生,相视一笑。

蒲丈眯着的眼睛睁大,鱼梁更是捏紧了拳头,舌头舔着嘴唇,有些心动。

唯独利咸面无表情,似乎没有将这些钱财放在眼里。

黑夫将六人表情一一看在眼里,笑道:“所以,我想试一试,看能不能抓到那匿名投书者,若能抓获,得了赏钱,当与亭中众人共分!”

“好!听亭长的!”东门豹、季婴、小陶三人是黑夫死党,自无异议,鱼梁家贫,需要钱财,也起哄附议。

蒲丈是亭父,又不参与抓人,虽然有些动心,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说自己老迈,年轻人的事,他就不参与了。

唯独利咸朝黑夫拱手道:“亭长,抓获匿名投书者的赏赐之所以如此之高,远超普通的杀人盗贼,实在是因为投书者难以确定行踪,只要不被人目击看到,他装作无事便可。又不像杀人,有尸身为线索,也不似行窃,可寻觅财物去向,吾等当如何寻找?”

在利咸看来,这件事是很麻烦的,若是能开启书信看看内容,或许还能大致猜出投书者的身份。可如今信干摆着不能打开,他们只能盲目猜测,想要抓到人,何其难也。

然而,这难题似乎没吓到黑夫,却见他成竹在胸地说道:“不然,此事说难也难,说易,却也易!”

PS:

有投书,勿发,见辄燔之;能捕者购臣妾二人,(系)投书者鞫审谳之。所谓者,见书而投者不得,燔书,勿发;投者[得],书不燔,鞫审谳之之谓(也)。——《云梦秦简.法律答问》

卅一年十月乙酉朔朔日,贰春乡守

大奴一人值钱四千三百。

小奴一人值钱二千五百。

凡值钱六千八百。——《里耶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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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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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士伍,请出示身份证!第2章 天下事与眼前事第3章 爵位难得第4章 见义勇为是每个秦人应尽的义务第5章 没见过这么多钱第6章 抢功的第7章 喜第8章 咱们法庭上见第9章 法家都是处女座强迫症第10章 哪只手打的你?第11章 自食其果第12章 拜爵为公士第13章 十月份就过年?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第15章 长见识了第16章 要小心……第17章 失期当斩?第18章 袍泽们第19章 较劲第20章 宁为鸡口第21章 百万秦军成于斯第22章 什长黑夫第23章 军训开始第24章 练队列有什么用?第25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第26章 重振士气第27章 最后一天第28章 旬日演兵第29章 无衣第30章 第一第31章 盆满钵满第32章 伯兄第33章 日子越来越好第34章 版筑之间第35章 秦国没有豆腐渣工程第36章 可愿为吏?第37章 顺杆爬第38章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第39章 回家(上)第40章 回家(下)第41章 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第42章 其乐也融融第43章 舂谷持作饭第44章 这么大!第45章 生产力啊生产力第46章 门缝里看人第47章 秦之律令第48章 我愚蠢的弟弟呦第49章 善假于物第50章 南方人吃年糕第51章 安心在外第52章 这一定是体制问题!第53章 乡里乡亲第54章 衷第55章 肉得烂在锅里第56章 我有急事先走了第57章 赤帻第58章 赴任第59章 天狗第60章 将阳第61章 匿名信第62章 七何第63章 朝阳群众第64章 投书者第65章 牵出一桩大案!第66章 监守自盗第67章 踏月而行第68章 鬼吹灯第69章 人赃俱获第70章 若敖之鬼第71章 迟来一步第72章 乱世铜炉第73章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章 审当赏罚第75章 义我所欲也第76章 荣辱之责在乎己第77章 水驿江程去路长第78章 大行于世第79章 一点都不甜第80章 真金白银第81章 掠卖第82章 盲山第83章 可疑第84章 鸡血第85章 围堵第86章 秦律的威严第87章 最后的依仗第88章 罪与罚第89章 善恶对错第90章 捷报第91章 轮到谁了?第92章 赠马第93章 案发现场第94章 封诊式第95章 荆券第96章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第97章 足迹学第98章 没那么容易第99章 邦亡人第100章 调虎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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