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摇旗愕然回头。
只见东侧那条原本被顺军控制的街巷里,突然杀出一支队伍。
约二百人,衣着破烂不堪。
有穿褪色鸳鸯袄的,有穿短褐的,有光着膀子的。
武器更是杂乱:生锈的腰刀、磨亮的柴刀、渔民的鱼叉、甚至还有扁担和锄头。
但他们的阵型,却让郝摇旗瞳孔一缩。
三人一组!
最前一人持长兵器,左右各一人持短兵,相互掩护,交替前进。
专攻叛军阵列的薄弱结合部。
为首的老汉,正是前日在城头磨刀的李三坡!
此刻的他,褪去了所有的老态。
那双浑浊的眼睛变得锐利如鹰,佝偻的脊梁挺得笔直,手里那把厚背砍刀舞成一片雪光,所过之处,残肢断臂横飞!
“噗!”
一刀砍断一名叛军的手臂,反手一抹,割开另一人的咽喉。
血喷了他满脸,他却咧嘴笑了,露出黄牙,嘶声狂吼:
“戚家军的种!可没死绝!”
“弟兄们!”
“让这帮贼崽子们看看,什么叫做打仗!”
他身后的老兵们齐声应和:
“杀!!!”
这些老汉,动作或许不如年轻人迅捷,但每一招都狠辣精准。
专砍腿,专戳眼,专砸关节。
没有花哨,全是战场上用命换来的杀人技。
一个叛军挥刀扑向李三坡,李三坡不躲不闪,硬用肩头接了一刀,棉甲破裂,血溅出来,他却趁机一记撩阴腿,狠狠踢在那叛军裆部。
叛军惨嚎弯腰,李三坡的刀已经抹过了他的脖子。
“老东西找死!”